| 事项名称 |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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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0K07600063B3210125061000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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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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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规章】《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九条 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第十八条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一、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序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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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取得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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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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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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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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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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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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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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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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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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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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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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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无下列情形:(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三)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四)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五)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六)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七)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八)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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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三)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四)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五)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六)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七)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八)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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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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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地市初审省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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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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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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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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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窗口01、B02、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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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向所在市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提交注册申请资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一级消防救援机构。省一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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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99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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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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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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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是,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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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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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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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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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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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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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由各市一级消防救援支队初审省一级消防救援总队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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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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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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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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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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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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