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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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MB0T99377632120149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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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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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朝来朝”专项行动推动新时代朝阳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朝委人才〔2023〕2号)第7条 落实普惠性生活补贴。从2023年开始,为应届毕业且在朝企业(不含中(省)直企业)和科研院所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24000元/年,硕士10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其中博士不受是否为应届毕业生限制,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均可享受。省委选调生享受相应层次的补贴政策。生活补贴政策采取市县财政共担形式兑现,博士、硕士、省委选调生及市属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本科生补贴由市本级承担,其余本科生补贴由单位所在县(市)区承担。(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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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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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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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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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市、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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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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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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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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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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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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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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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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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要件齐全,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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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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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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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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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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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zwfw.chao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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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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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大街3段112号 劳动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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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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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63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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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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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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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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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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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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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官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将符合条件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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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263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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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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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博士、硕士、省委选调生及市属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本科生,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其余本科生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由对应县(市)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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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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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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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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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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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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