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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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11211303MB1980338240005240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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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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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91号202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1号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比对人员信息、待遇领取等情况,每年对享受定期抚恤金、补助对象进行确认,及时协助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烈士遗属办理领取定期抚恤金、补助等手续,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停发定期抚恤金、补助。享受定期抚恤金、补助的烈士遗属死亡的,继续发放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第二十二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继续发放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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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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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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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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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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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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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机构 |
朝阳市龙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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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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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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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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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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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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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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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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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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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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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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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jpx&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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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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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中山大街30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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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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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421-2928916+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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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928912+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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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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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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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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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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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jpx&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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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询 |
http://zwfw.zgcy.gov.cn/webSite/index.do?qhCode=lcq&gb=1;0421-292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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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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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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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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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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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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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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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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