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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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820012062973421101503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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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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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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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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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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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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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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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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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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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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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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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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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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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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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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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违反法规的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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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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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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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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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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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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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政务服务中心 2楼工程项目受理窗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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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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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东城街道牛河梁大街6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台,0421-69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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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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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国土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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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监管部门依法定职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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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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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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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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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69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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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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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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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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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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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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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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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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