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关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9-30 13:46:00.0 阅读次数:105 发布人: 格桑平措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关于2024年930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30日我局对辽宁柏慧燕都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930—202410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21-3895022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

    编:122000

项目名称

辽宁柏慧燕都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审批文件名称

关于辽宁柏慧燕都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您好!我是“朝阳市政务服务网”智能机器人,您想了解什么?请告诉我,希望我的答复能够让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