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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根据朝阳市市场局《关于撤销朝阳市城南药店一分店等2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函》(朝市监函〔2018〕87号)的决定,撤销以下两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序号
证书编号
企 业 名 称
注册地址
1
C-LN朝16-0041
朝阳市城南药店一分店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7A号102幢1层109号
2
C-LN朝15-0133
健民大药房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连锁药店
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他拉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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