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渠道 |
法定依据描述 |
纸质原件
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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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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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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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下载 |
样例下载 |
备注 |
1 |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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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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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
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
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
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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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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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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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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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申请表样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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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申请表样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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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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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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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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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 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 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 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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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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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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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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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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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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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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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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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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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 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 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 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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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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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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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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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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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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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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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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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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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 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 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 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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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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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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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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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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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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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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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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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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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 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 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 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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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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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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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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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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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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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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