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对中医(专长)医师的资格认定
|
| 事项编码 |
11211300318840894M300012303900001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定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
| 适用范围 |
无
|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受理机构 |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决定机构 |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数量限制 |
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联审部门 |
不需要联审
|
| 申请条件 |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在我省医疗机构注册,推荐医师执业类别应当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且与申请人申请考核专业相关);
4.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地点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
| 禁止性要求 |
无
|
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省终审
|
是否集中办理 |
无
|
| 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市政务服务大厅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421-2656700
|
监督投诉渠道 |
0421-12345
|
| 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医疗卫生
|
| 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公示 |
http://zwfw.chaoyang.gov.cn/webSite/index.do
|
| 办理查询 |
电话查询:0421-2656700 网上查询:http://zwfw.chaoyang.gov.cn
|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
| 权限划分 |
市级:市管机构/县(市)区:属地化管理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
| 是否容缺受理 |
否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