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存根联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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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24001217177J400203002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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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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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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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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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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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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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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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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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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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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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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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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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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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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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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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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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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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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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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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辽宁省税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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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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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喀左县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楼 综合业务3-1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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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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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2366或0421-48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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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66、12345、0421-483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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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税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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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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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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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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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凌源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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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0421-6883628、朝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zg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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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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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县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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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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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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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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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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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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