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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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00001200688P3212009078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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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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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通字〔2018〕26号)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逐步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结果的生效法律文书。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法律文书可以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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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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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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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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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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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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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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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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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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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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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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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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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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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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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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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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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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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pc.zwfw.gat.ln.gov.cn/cases?regionCode=2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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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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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柳城路3段9号公安综合窗口 朝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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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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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6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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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12345 0421-26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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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自然人:其他法人: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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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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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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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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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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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辽宁公安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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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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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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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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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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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不支持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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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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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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