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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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211321001204478M421110901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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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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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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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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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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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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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朝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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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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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朝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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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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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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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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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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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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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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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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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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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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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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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申报地址 |
https://lnwb.wxhxp.cn:8001/login?service=https://lnwb.wxhxp.cn:8008/pac4j-cas?client_name=CasCl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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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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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 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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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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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421-291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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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
0421-2916078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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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及领域 |
法人: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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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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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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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物流快递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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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示 |
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 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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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
窗口查询:办公电话 0421-2916078;窗口查询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 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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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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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县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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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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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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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
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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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容缺受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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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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