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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事项编码 11211381001208364C40001091180000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适用范围 个人,企业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行使层级 县级
受理机构 北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北票市公安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pc.zwfw.gat.ln.gov.cn/cases?regionCode=211223&caseDefinitionName=%E6%B0%91%E7%94%A8%E7%88%86%E7%82%B8%E7%89%A9%E5%93%81%E8%B4%AD%E4%B9%B0%E8%AE%B8%E5%8F%AF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北大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公安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21-5855295 监督投诉渠道 12345 0421-5855210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其他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县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查询 网络查询或电话查询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承诺时限 即办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无需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证照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当场送达、自取或邮寄送达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jpg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北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审核 北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办结 北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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