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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审批
事项编码 11211300MB1656343L3000132015000A1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 【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央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地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中央的教育电视台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地方设立教育电视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申报,其许可证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收回。
适用范围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受理机构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决定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联合审批 联审部门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按要求签字盖章。
禁止性要求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国家终审 是否集中办理
互联网申报地址 https://zwfw.chaoyang.gov.cn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跳转地址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人民路1B 朝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421-2861808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421-12345
审批对象及领域 法人: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定期检验及依据 通办范围 全省
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公示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查询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次数 0
权限划分 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其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及审批结果获取方式 网上提交、网上受理、现场办结(需提交纸质材料)
是否容缺受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
事项信息展开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特殊环节
  • 审批结果
  • 救济途径
  • 常见问题
  • 办件公示
  • 办理环节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按要求签字盖章。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〇可实行"告知承诺"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渠道 法定依据描述 纸质原件

份数

纸质复印

件及份数

纸质原件扫描

电子版上传

空白表格下载 样例下载 备注
1
筹备计划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4
2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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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1.台名应为“**广播电视台”,整合县级广播电视台组建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如已按程序通过验收,台名可为“**融媒体中心”。 2.须提供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
申请人自备
参考链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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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报告。1.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可行性报告须由设台本级的广电行政部门提出;2.内容要求:(1)须明确新设台的设立主体,明确是否接受广电行政部门管理。(2)其他内容包括设台的理由(含必要性、可行性两部分)、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覆盖范围、传输方式和技术参数,运营规划等部分。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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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文件。1.如申请设立地级台,须提供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2.如申请设立县级台,须提供县级和地级广电行政部门同意上报的相关文件。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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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1.简述拟设立台的理由。2.要注明拟设立台的名称、呼号、节目套数、节目名称和呼号、传输方式、覆盖范围、技术参数。(“技术参数”中涉及无线频率频点启用、调整或上星传输的,参数要在主申请书中注明,但具体方案以附件形式体现;采用有线方式传输的无需提供技术参数)
申请人自备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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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说明 备注
不收费
序号 中介服务或特殊环节名称 法律依据及描述 实施机构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描述 承诺办理时限
1
审批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结果样本下载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状态
暂无办件信息
办理环节 承办处室
受理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审核 传媒机构管理处
核准 局领导
转报 传媒机构管理处
办结 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朝阳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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